2014年东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取录的原则,由于受报考岗位名额限制未获拟聘,但在各考试环节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其他未招聘到合适人员的招聘单位与其本人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的,经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统一集中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完成体检的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和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5张。
体检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集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教育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126003;具体招聘问题可致电招聘单位查询,电子报考材料直接投递到各招聘单位邮箱,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本公告解释权在东莞市教育局
附件:
2、东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中等职业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
东莞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