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4年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14日讯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为广东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具有热带亚热带特色与优势的微生物专业科研机构,重点致力于具有热带亚热带特色的微生物资源,微生物与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及健康等相关基础、应用基础及公益性研究,开展为支撑生物技术相关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及储备性前沿技术探索,五个研究开发重点领域为:微生物资源多样性与前期开发、微生物生态与环境污染控制、微生物危害及其检测与控制、微生物分子育种及生物转化、食药用菌生物技术与人类健康。研究所地处广州市中心城区,位于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内,院内环境幽雅,科学氛围浓厚。建所50年来,现已发展为设备条件与科技创新能力颇具规模,在省内乃至华南地区具有微生物学科独特专业优势和中心地位,以及在国内外均有重要影响的科研机构。
目前所内建有省部共建华南应用微生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实验中心和国家广州化学品生态环境安全评价中心等一大批国家和广东省重大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及国家人社部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国际一流的从事微生物学研究工作条件,并设有条件优厚、催人奋进的南粤微生物优秀人才培育基金、南粤微生物卓越人才奖励计划和南粤微生物优秀高层次专业人才出国进修管理办法。研究所位于广东省传统教育强区越秀区,周边有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还有大批省市重点中小学,如黄花岗小学、东风东路小学、先烈中路小学、执信中学、广州市第七中学、广州市第十六中学等,为优秀人才到所开展工作提供了优良的配套环境。
为满足科研创新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忠诚科研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研究所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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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7至10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个人简历、个人论著、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等)扫描件(发表论著的扫描该期期刊或著作封面、论文首页);(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4)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扫描件;(5)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压缩制成以“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命名的压缩包。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r6518@126.com 。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网站(http://www.gdim.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