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永州道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年永州道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11日讯根据《道县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乡镇(街道)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聘用人员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报名应聘。
2、岗位的具体条件:见《道县2014年乡镇(街道)事务中心招聘职位明细表》。
3、其它说明:30岁以下是指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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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按制定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和发布招聘公告
1、制定方案:根据县编委会会议精神确定的招聘计划,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虑各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岗位空缺等情况制定招聘方案。
2、发布公告:招聘方案报经市人社局以及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制定招聘公告,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道县政府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道州电视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现场照相,并填写《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所需资料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带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和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职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
3、报名费用: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因政策原因导致不能开考的,退还报考者的报名费;非政策性原因缺席考试的,一律不退费。
4、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5、报名地点:县人社局道州北路办公楼二楼(原县人事局)。
6、准考证发放:10月24日工作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10月26日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开考条件: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规定报请市人社局审定同意后,降低比例开考,并在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5、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范围侧重岗位需要和工作适用性,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6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笔试试卷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
6、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县人社局网站或县人社局门口公布。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职位人数因某些原因达不到1:2的比例面试时,按实际考试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分值:面试实行百分制,按4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其它事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面试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
2、确定体检方式和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实行异地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实际开支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
4、其它事项: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名单公布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对象。
2、考察形式: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4、其它: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实名举报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县人社局审定。
2、分配原则:按核定的缺岗分配。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l 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聘用管理:正式聘用人员一经录用,须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