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菏泽成武县招聘公安局事业简章
3、总成绩计算办法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政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学历层次高、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如学历层次、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行政能力测验成绩高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公安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政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从应聘同一职位的其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结果,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由其他原因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被聘用人员的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七、招聘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招考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由成武县委组织部、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武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0—8622089
0530--3333710
成武县委组织部
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武县公安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