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达州市纪委培训中心2014年招聘18名政府雇员的公告
为了给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服务,中共达州市纪委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向全国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达州人事考试中心网、达州就业网、四川公共招聘网和达州晚报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培训中心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能够胜任雇用工作任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体工作职责、雇员条件、雇用期限和待遇分别如下:
(一)雇员条件及人数
1、服务员岗位12人: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初中以上学历,主要从事住宿、餐饮、会务服务,同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
2、前台服务岗位3人: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必须会操作电脑,主要从事来客登记、食宿安排等工作,同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
3、维修工岗位2人: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取得相关工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要从事培训中心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同岗位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
4、花工岗位1人: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初中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园林绿化维护管理和公共场地清洁工作,熟炼工优先。
(二)雇用方式及期限
政府雇员是政府部门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的,不占行政事业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和行政执法资格,服务于政府部门或单位某项工作的专门人才。雇员实行雇用制,不具有行政职务。聘期一般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
(三)雇用待遇
1、薪酬。招聘的政府雇员薪酬依据岗位不同,每月1800元至3000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岗位工资的70%。
2、社会保障。雇员的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在达州就业网(网址:http://scdzjy.gov.cn),下载报名表后,填写报名表(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发电子邮件(电子邮箱:1461876313@qq.com)进行报名。
2、报考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12日,也可于2014年10月8日至10日到市纪委培训中心办公室报名(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石龙溪社区三组)。
4、报名须知: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中共达州市纪委培训中心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初审确认
报名结束后,2014年10月13日到市纪委培训中心综合楼一楼大厅(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石龙溪社区三组)进行初审,提供以下文件资料确认。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4、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三份;
5、本人居住地社区证明;
6、主要工作经历等证明本人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资历的资料。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学生证、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初审合格后在2014年10月14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联系电话通知,并在达州就业网上公布。
国家有关法律、政策限制流动人员,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2014年10月16日9:30时前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在到市纪委培训中心综合楼一楼大厅(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石龙溪社区三组)领取准考证并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四)录取确定
录取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在达州市就业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每个聘用岗位选取需聘用人数的双倍人数,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或者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达州市就业网上进行公示3天。出现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
(七)签订合同
根据公示结果,培训中心发出拟录用通知书,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负责解决;收到拟录用通知书30天内无法解除的,视为放弃。
(八)应聘费用
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单位:中共达州市纪委培训中心
咨询电话:(0818)2300864
电子邮箱:1461876313@qq.com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