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市长宁县人社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37人)
2014年宜宾市长宁县人社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37人)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30日讯为了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县
六、签订合同与管理
(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并由相应乡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保障协理员为按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临时聘用人员,聘用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三)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工资构成:参照《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贴;按照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每月125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四)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予以人事代理。
(五)县人社局对聘用的协理员建立统一的实绩档案,并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
(六)乡镇党委、政府每年要对受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解聘。
七、本公告由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31-4628101,0831-462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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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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