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化工设计院招聘2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专业人员不足,促进我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提高,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招聘单位:天津市化工设计院
(二) 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孤山路2号
(三) 单位性质和职能:天津市化工设计院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业务
范围是以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承包为主体的甲级设计院。自建院以来,先后完成了千余项大、中、小型工程项目,涉及产品有石油炼化、石油化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精细化工、医药、食品、轻工、供热、仓储、环保等行业,以及民用建筑、公用建筑等领域,有50多项成果获国家、行业和省、市级的奖励,并取得了顺酐、炭黑两项专有技术。
我院现有化工工艺、管道、自控、设备、公用工程、建筑、结构、概预算等专业,200多名工程设计和工程管理人员,其中有70余人取得了注册执业资格,形成了高、中、初级层次配置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在配套设施上,我们组建了千兆主干的计算机局域网络;引进和开发了工艺、管道、建筑、结构等专业软件;安装了视频会议系统。我院建立并实施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了管理体系的认证,为我院承揽各类工程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岗位名称和招聘数量:化工工艺2名 (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5. 3年以上化工工艺设计工作经验,中级以上职称;
6. 具有化工或动力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人社局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iss.gov.cn)公布,公布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电子邮箱(hgsjy99@126.com)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等复印件。报名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至10月17日下午17:00。(不少于5天)
联系人:霍亚卿 电话:27459592
根据所需岗位条件,由院人事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专业技能考试
我院此次招聘岗位属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由我院组织相关专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业室主任等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笔试、面试考核。
笔试时间:10月19日。10月21日公布笔试结果。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10月25日,当场公布成绩。
10月28日公布综合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笔试及综合成绩均在我院网站公布,网址为:www.china-ctce.com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结果确定,在综合考试成绩公布后的两周内完成。参加体检人员按我院实际招聘岗位数确定。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进行,体检医院按人事局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选定。
八.考察
组成考察小组,通过面试、笔核以及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专业水平等实绩进行综合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
九.拟聘用人员确定和公布
经我院考试、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由天津市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022-27459592(天津市化工设计院人事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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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化工设计院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