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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简章

2014-09-29 20:13:46事业单位59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9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经中共五莲县委、五莲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莲县公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体能素质测评

  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对不按规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六、确定初选人员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招聘职位初选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列前;如学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初选人员。

  七、体检和考核

  初选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调动工作等事宜。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内容辅导。

  本《简章》由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7986007(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633-5213553(五莲县监察局)

  附件:

  1、山东省五莲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山东省五莲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附件

  中 共 五 莲 县 委 组 织 部

  五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 莲 县 公 安 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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