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校园招聘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切实满足辽宁省畜牧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经研究决定,辽宁省畜牧局所属2个事业单位面向中国农业大学直接招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4人,其中本科生及以上1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资格和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品行端正,热爱畜牧兽医事业,甘于奉献,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6.2015年应届毕业、英语达到国家外语考试四级及以上成绩、具有全日制本科和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中应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辽宁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本次招聘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当年毕业的学生,不包括往年毕业但未派遣的毕业生。
二、招聘方式与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在高校动物医学院和动物科学院就业网站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有报名意向毕业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辽宁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毕业生报名与考评表》(在学校网站上下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畜牧局招聘工作组与高校就业机构联合择机召开毕业生现场招聘会,组织2015年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签字的《辽宁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毕业生报名与考评表》及身份证、学生证、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毕业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要严格遵守诚信承诺制度,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2.面试考核。招聘工作组采取与学校老师座谈了解,查阅档案、考察、面试等考核方式,重点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及求职动机与聘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人际交往等能力进行考核。
3.签定就业协议书。经考核确定招聘人选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
三、其他事宜
1.对2015年没有按期毕业、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体检不合格的毕业生,经审核不予录用。毕业生违反就业协议书的,交纳违约金4000元。
2.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在2015年寒假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辽宁省畜牧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所需交通费由招聘单位承担。
3.招聘的毕业生经体检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凭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省畜牧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
4.招聘过程中,如在有的高校没有完成招聘计划,则根据需求将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高校。
5.招聘的毕业生人选如有实习要求的,可到其拟聘的单位进行实习。
6.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024-2344725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解释。
重要信息详见附件。
本就业信息来自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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