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招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及管理机制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公开招聘名额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优,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3.身心健康,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单位工作制度;
4.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止(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原机关食堂二楼)。
报名时须交1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表》1份(附件1下载并填写完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工作年限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请准备好复印件留存。
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五、考试与考核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考核。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报考条件、档案、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二)公示。对拟聘人选在江安县党政网、江安县人才市场和宜宾三江人才网进行5天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总成绩、资格证情况和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签订劳动合同与管理
(一)经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按要求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二)聘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则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可按要求完善手续后续签劳动合同。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人才市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报名电话:0831—2631916、2620738
报名表点击下载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6日
附件1:
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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