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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聘人员公告

2014-09-26 18:52:45事业单位192 收藏
  2014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26日讯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26日讯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4]3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聘硕士学位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的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4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我校招聘公告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之日起一周内。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2014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个人简历》以及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lngdzp@qq.com电子邮箱。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本科、硕士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加盖学校学生部门公章)

  (5)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其他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www.lnt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设一个科目,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内容、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学校网站(www.lntu.edu.cn)公布。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www.lntu.edu.cn)公布。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www.lntu.edu.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工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 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xls

 

  2.2014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二〇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