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聘简章
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为江北区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高薪招聘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代办的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作风务实,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建筑学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宁波市户籍,身体健康;
4、要求具有5年以上的甲级设计院,一级房产开发公司或从事基建建设项目前期、竣工验收报批等相关工作经历;且具有城建工程师以上职称。
5、熟悉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报批流程,熟悉场地设计、城市规划、生态保护、市政交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有关的技术标准、规程;能独立完成规划、设计的总图布置工作并具有实际操作项目能力;
6、熟悉不同风格类型的方案设计工作、扩初设计、善于归纳整理设计资料;熟悉使用相关设计软件,具有丰富的室外工程经验,熟悉各种构造做法,具有良好的现场协调能力和项目操作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即日起-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地点:江北区白沙路1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督查科。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亲自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随带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近期彩照。逾期不再受理。
4、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或取消招聘。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以及在建筑学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方面的能力。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fwzx.nbjb.gov.cn/)和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bggjy.cn/index.aspx)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1、按笔试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
2、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上述网站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考核
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核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区有关政策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并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江北区有关部门审核文件执行。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三、递补规定
1、自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所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因体检、考核对象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决定。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629535,余老师。监督电话87679521。
2、本简章由江北区审管办负责解释。
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