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连交通大学招聘公告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可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2、在公开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将被视为自动弃权。在招聘期间,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
3、在公开招聘期间,请各位应聘者密切关注学校校园网人事处网站(rsc.djtu.edu.cn)的通知公告,所有关于公开招聘工作方面的相关事宜及详细解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招聘咨询电话:0411-84107625(考核岗位);0411-84106236(考试考核岗位)。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 大连交通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考核岗位).xls
2.大连交通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考试考核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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