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封市杞县招聘公安辅助岗位公告(100名)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5、体检结果及时在杞县人社局大门南侧张榜公布。
(六)综合体能训练
1、综合体能训练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体检结果公布时一并告知。
2、综合体能训练人选:经体检合格,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计划招收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体能训练人员。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综合体能训练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综合体能训练内容:体能、技能、战术等。
4、综合体能训练总分为100分。综合体能训练成绩及时在杞县人社局大门南侧张榜公布。综合体能训练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综合体能训练成绩×40%。各成绩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及时在杞县人社局大门南侧张榜公布。
6、考生总成绩相同者,综合体能训练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七)考核
1、考核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2、考核不合格的,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公安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杞县人社局大门南侧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杞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3、被聘用的公安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
4、被聘用的公安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公安机关公安辅助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依法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依据公安干警补贴标准执行加班补助、执法执勤补助,辅助岗位人员办公经费、服装费等费用,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
2、管理:(1)对所聘用的公安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由杞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不纳入编制管理);(2)由公安机关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进行年度考核和管理;(3)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合同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与杞县公安局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与回避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综合体能训练、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公安辅助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371-22278790
招聘网址:杞县人民政府网(www.zgqx.gov.cn)
杞县公安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