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庆元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39名公告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qyxrlsb.com/)。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2610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6122592
附件:
1.2014年庆元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2.2014年庆元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用A4纸打印填写)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