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市湖里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公告
(十三)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十四)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十五)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六)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七)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进入考核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配合招聘单位考察或同意工作调动或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八)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九)招聘政策、报名手续、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咨询用人单位。
厦门市湖里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湖里区枋湖东二路55号湖里区妇幼保健院1107室
联系人:林惠玲 电话:0592-5507273
厦门市湖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湖里区枋湖东二路59号9楼908室
联系人:陈梅霞 电话:0592-5662890
厦门市湖里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东二路57号515室
联系人:邵毓吉 电话:0592-5530649
厦门市湖里区属学校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枋湖南路161号423室
联系人:黄月婷 电话:0592-5722644
(二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湖里区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92-5658110)实施监督。
(二十一)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二十二)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湖里人力资源网(http://www.xmrl.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本考试简章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务员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问题,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局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或请示上级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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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湖里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2014年9月)》.xls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doc
厦门市湖里区公务员局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