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屏山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招聘城管监察协管员公告
2014年宜宾屏山县新市镇人民政府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招聘城管监察协管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2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城集镇管理,规范集镇秩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监察协管员10名(限男性)在新市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一定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户籍在本县内,初中文化及其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
3、部队退伍复员军人或具有驾驶技能者可优先聘用。
4、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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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相关事项
1、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2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报名时携带户籍证明原件、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还须持退伍证,具有驾驶技能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3、报名地点:新市镇人民政府二楼安全生产办公室。
4、报考对象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相关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新市镇政府6楼会议室。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10月13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新市镇政府6楼会议室
四、聘用与管理
(一)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为1400元/月。
(三)试用期合格后,受聘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1400元/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考试咨询电话
联系人:胡西银 毛正清 联系电话:0831—5630038 13678312671
屏山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