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从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中招考事业企业单位人员通知
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 | 单位 | 性质 | 安置人数 |
区市政园林局 | 区园林处 | 差额 | 1 |
铁峰乡 | 村镇建设环保管理所 | 全额 | 1 |
地宝土家族乡 | 农业服务中心 | 全额 | 1 |
(一)报名
1. 考生报名时持本人《退伍证》、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登记照片2张以及加分的有关材料,经区民政局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后,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科。
2.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 报名地点:万州区江南新区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418房间。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10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分卷合堂考试。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分“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两科。其中“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管理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总分为200分。“一类人员”和“二类人员”考试分别采用A、B两套不同试卷。
六、加分
(一)“一类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按以下条件加分:
1.加分原则
以服役期满12年的士官、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的退役士兵、烈士的子女退役士兵身份其中之一作为“四类人员” 基本安置条件的不加分;在满足基本安置条件,同时又具备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
2.加分办法
(1)军龄。以服役12年为基本安置条件,每超一年加1.5分;以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的退役士兵、烈士的子女退役士兵,其中一项为基本安置条件,从服役第三年起,每超一年加1.5分。加分以整年度计算。
(2)立功
①平时立功。
一等功加4分;二等功加3分;三等功加2分;可累计加分,此奖励只限于个人奖励,集体立功不在加分范围。
②战时立功。
一等功加4.5分;二等功加3.5分;三等功加2.5分;可累计加分,此奖励只限于个人奖励,集体立功不在加分范围。
(3)受奖
①军委四总部、大军区授予的战时“荣誉称号”加10分、平时“荣誉称号”加8分,可累计加分。
②优秀士兵(士官)加0.5分;可累计加分。
③被国家各部委(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评为先进个人0.5分。可累计加分。
④战时嘉奖2分;平时嘉奖1.5分;可累计加分。此奖励只限于个人奖励,集体受嘉奖不在加分范围。
⑤优秀党员0.5分。可累计加分。
(4)残疾军人。
①因公残疾军人。
因公被评为5至8级伤残军人: 5级伤残加5分,6级伤残加4 分,7级伤残加3分,8级伤残加2分。
②因病残疾军人。
因病被评为5、6级伤残军人: 5级伤残加4分,6级伤残加3分。
③战时残疾军人。
因战被评为5至8级伤残军人: 5级伤残加5.5分,6级伤残加4.5分,7级伤残加3.5分,8级伤残加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