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曲靖市廉政教育工作点管理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实施方案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所需条件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并确认其真实性。届时由考生按要求填写《曲靖市廉政教育工作点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及诚信承诺书(报名时领取签字)各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4张。由招聘单位、市纪委监察局依次审核签章。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2014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曲靖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后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对于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规定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持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到曲靖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办理手续。
(七)学历性质认定
考生在应聘前要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自我查验并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向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在资格复审时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本人学历信息,又拒不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
笔试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总分为200分。
1.《综合知识》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教材。
2.《专业知识》主要考岗位所需的管理知识,不指定参考教材。
笔试资料:2014年曲靖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曲靖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完成。
2.笔试时间:2014年 10月23日上午9:00--12:00。
3.笔试地点: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加分
1.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过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分值及办理程序,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文件有关加分规定予以加分。考生报名时现场提交加分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曲靖市纪委监察局填报《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由曲靖市纪委监察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2014年10月28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应聘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
七、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1.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2.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曲靖市纪委监察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3.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纪委监察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递补人员由曲靖市纪委监察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由曲靖市纪委监察局按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的《曲靖市廉政教育工作点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等额面试的岗位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2.面试时间:2014年11月7日。
面试地点:曲靖市廉政教育工作点管理中心。
3.有关事项
⑴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⑵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⑶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