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招聘事业单位翻译人员简章
(http:///neimenggu/)将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招聘事业单位翻译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201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翻译人员简章
一、单位介绍
(一)内蒙古自治区对外友好交流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对外友好交流中心为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所招聘的翻译人员承担自治区对外交往任务的翻译工作,以及各类涉外文稿、资料、信息的翻译、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二)内蒙古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中心为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所招聘的翻译人员承担自治区对外交往任务的翻译工作,以及各类涉外文稿、资料、信息的翻译、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根据岗位需要,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翻译人员3名,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对外友好交流中心2人,内蒙古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中心1人。
(二)招聘岗位
1、内蒙古自治区对外友好交流中心招聘岗位为:
英语翻译:1人
法语翻译:1人
2、内蒙古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中心招聘岗位为:
俄语翻译:1人
(三)招聘范围
1、具有内蒙古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3、不具有内蒙古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①报考法语翻译人员;
②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③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
④在内蒙古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四)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和证书;在相应语种国家留学,并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2日至1996年9月22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9时至2014年9月26日17: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将不予资格审查。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负责。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将及时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将及时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8日17:00。
2、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1-4826480 手机:13947147216;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706
(三)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应聘人员交费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9日17∶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应聘。
2.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务于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8日17∶00前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传真号:0471-4618313),经审核确认后,免交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