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北沧州检察院招聘20名临时性辅助人员
2014年9月15日下午17:00时,报名时间1天。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沧州市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
六、面试
由市检察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初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考虑本人具体条件(学历、专业、从业经历、优先聘用情形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检察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综合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仪表举止,综合文化素质,应变、语言表达、处理具体问题能力等。
七、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市检察院参照相关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九、审批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批聘用。
十、岗前培训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将进行短期岗前培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人事派遣手续。
十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不低于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相关保险。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人员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17—8691095(市检察院)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