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滁州来安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招聘25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充实选拔
(http:///anhui/)将2014年滁州来安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4年来安县人民医院公开自主
招聘25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充实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来安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2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编办、人社、财政和卫生等部门全程监督指导,同时成立“2014年来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医院人事科,负责协调招聘具体工作。本次招聘工作由院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全过程的院内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25人,详见《2014年来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在县人社局网站、县卫生局网站、县医院网站和相关媒体统一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其中卫技人员学历需符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要求],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2014年来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来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部四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5628515,逾期不得补报。
2、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来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
4、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在报名时间内可到原报名处申请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岗位,逾期不得改报。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 9月22日—9月24日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9月27日上午8:30-10:30《专业知识》,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类别详见附件1,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人民医院和来安县卫生局网站公布。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者,学历相同者优先聘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时间长者,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县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人选缺额,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来安县人民医院网站、县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聘用。此次属我院自主招聘,招聘人员实行编外聘用合同制管理,其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凡试用期和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