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第十六届高洽会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14年宁波市第十六届高洽会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13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6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学校始建于1984年。2002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浙江省唯一一所医药类专科层次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浙江东部海滨港城宁波市南高教园区,面向15个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下设药学院、生物与制药学院、中药学院、经营管理学院、食品学院、医疗器械学院、基础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图书信息中心等教学、教辅机构。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6%。学校教职工40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为24.7%,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为47%,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56.4%。拥有计算、实验、实训中心及16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先进,总值达到5600余万元;馆藏图书丰富,总数达64万册,中外文期刊1000多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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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教师 | 专技岗位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 | 药物制剂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40周岁以下 |
教师 | 专技岗位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 | 药物分析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45周岁以下 |
教师 | 专技岗位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 | 药事管理或社会管理药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45周岁以下 |
教师 | 专技岗位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 | 中药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45周岁以下 |
教师 | 专技岗位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 | 生物医学工程及相关专业(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45周岁以下 |
会计 | 专技岗位 | 1 | 承担财务管理工作 | 会计学专业或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硕专业一致 | 35周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