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第十六届高洽会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计划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2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财政局(地税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财税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宁波市地方税务局下属海曙、江东、镇海、北仑区局电子财税管理中心信息系统运维人员的招聘,由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统一进行,录用后不服从分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方式报名;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7188147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188474
附件1:2014年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4年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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