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琼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24个事业单位共招聘103名工作人员,其中卫生系统各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41名;教育系统小学教师41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满18周岁是指1996年9月23日前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9月23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9月23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9月23日后出生的。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
(七)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八)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名。
(九)服务年限不满1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招考职位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1:3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卫生系统各基层卫生院招考职位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未达1:3比例的可降低至1:2,未达到1:2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笔试结束后,由琼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需求情况,按职位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卫生系统各招考职位如以1:2比例开考,则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以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教育系统各职位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报考卫生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各职位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从高分至低分择优聘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海南日报、琼海市政府网站、琼海市电视台、琼海通讯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年9月上旬。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职位。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地点: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卫生系统笔试科目:医学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系统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其他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不全、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符的,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自行放弃面试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考核对象,并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五)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
拟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决定聘用。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领导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报市政府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财政局以及各招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应聘人员安排
应聘为琼海市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安排到基层卫生院工作。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及实施
成立琼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编委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抽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编委办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工作从2014年9月上旬开始,至2014年12月下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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