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滕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2014年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要求,按照《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9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经滕州市政府批准,(http:///shandong/)现将2014年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学科)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学科)、计划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表》、《滕州市镇(街道)卫生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表》、《滕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学科汇总表》。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学科)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学科)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学科)。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往届尚未就业的滕州生源或滕州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及在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生源或户籍限制;
(四)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须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
(五)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六)报考岗位(学科)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我市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7日9:00---9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9月17日11:00---9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zrsj.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4年9月17日11:00---9月21日16:00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考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4年9月17日11:00---9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4年10月3日9:00-10月6日23: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9月18日(9:00-11:30;14: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按招聘岗位性质分为综合、教育、卫生三大类,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共考两科:《》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教育类共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每科满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教学基础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教学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学前教育学科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学前卫生学相关知识及应用,其他学科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
卫生类共考两科:医学类(除护理类外),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每科满分100分,医学类和护理类按专业基础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