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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台安县第二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9-11 14:44:10事业单位188 收藏
  台安县2014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事业单位用人公开招聘制度,根据《关于印发〈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

  台安县2014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事业单位用人公开招聘制度,根据《关于印发〈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人社发〔2014〕19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http:///liaoning/)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台安县2014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招聘职位要求台安户籍的,应于2014年8月10日(含)前取得台安户籍;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2日

  2、报名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考试报名处。

  (二)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信息将通过《台安县报》、台安县电视台、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arsrc.gov.cn)等媒体同步发布。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技能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不得无故缺考,如出现因无故缺考影响笔试、面试招聘比例的,将追究相关责任);考务费50元。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该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撤销招聘计划。撤销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考务费。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5、考生自报名至录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统一网上审查考生学历、专业或技能证书;

  2、审核考生其他资格条件;

  3、确认考生报考岗位和专业;

  4、核准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两小时。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阅卷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技能测试

  1、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参加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2、工勤岗位考生参加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考生技能测试内容,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试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报考工勤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

  1、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围人员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

  2、个人成绩查询电话:0412-4890303。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或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经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2、考核。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考核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arsrc.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没有其它影响录用情况出现,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