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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安徽省临泉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4名公告

2014-09-10 19:59:32事业单位109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

  专业知识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2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4年度临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10月24日16:00,报考人员可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于笔试结束3天之内(10月15日17:30前),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到临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社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每门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成绩4:6的比例合成,如出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同分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仍然同分的以公共基础知识中的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

  (五)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计划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按照1:1的比例确定。

  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临泉县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相应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按照招聘实际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监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社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发〔2013〕2号)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2014年度临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社网等网站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390513

  监督电话:0558-6512247

  附件:

  1、《2014年度临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一览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