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临汾大宁县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为解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全面提升事业单位服务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等13个事业单位招聘2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五)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
(六)身体建康,能适应应聘岗位的要求;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2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添加为招聘单位对应的招聘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2014年 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具有硕士学位和相应专业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见招考公告及相关网站。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宁县人才交流(人事考试)中心(县人社局办公楼3楼)。
4、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大宁县人民政府网(www.daning.gov.cn);
临汾人事考试网(www.lfpta.com.cn);
临汾人才网(www.lfrc.com.cn)。
5、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6、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
7、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本人档案(或各地人才中心、市场存档手续)或现工作单位允许报考证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位证、并携带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非个人原因未领到报到证的,须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⑦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录考比例,报市人社局核准。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原则上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各占综合成绩30%。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P>
《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专业岗位分别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