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农信社招生简章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用工见习培训班招生简章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辖设21家农村商业银行、5家农村合作银行、62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有机构网点2500多个,员工27000多人,是全省机构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业务规模最大的正规化地方性银行机构。为更好地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储备优秀后备人才,现面向社会招收用工见习培训班学员,经招生录取并参加用工见习培训班学习考试、见习考核合格,安排到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数量
今年共招生1234人,其中:职员生39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高素质人才114人)、代办员生346人、定向代办员生492人。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大学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认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热爱农村信用社工作;
3、有事业心、进取心,责任创新意识强,在校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二)职员生招生条件
1、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一本(不含专升本、定向委培、各类成人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非全国统招毕业生)及以上(含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海外院校毕业的大学生,报名时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2、主修经济、金融、商务、法律、汉语言、农学、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等与信用社业务发展相关的专业;
3、年龄在25周岁以内(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1年以上银行从业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27周岁以内;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的年龄要求在27周岁以内, 具有1年以上银行从业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29周岁以内。
(三)代办员生招生条件
1、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含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海外院校毕业的大学生,报名时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2、主修经济、金融、商务、法律、汉语言、农学、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等与信用社业务发展相关的专业;
3、年龄在25周岁以内(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1年以上银行从业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27周岁以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的年龄要求在27周岁以内, 具有1年以上银行从业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29周岁以内。
定向代办员生招生指标分配到具体网点,考生的常住户籍或生源地须为报考网点所在地;如个别网点对应户籍的报考人员较少,可酌情就近放宽户籍要求;年龄适当放宽至28周岁以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不再放宽学历和专业条件。
三、招生程序
(一)审核面试。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历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具有1年以上银行从业工作经历需放宽年龄条件的,须出示相关证明;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两年聘用期满考核结果证明。报考定向代办员生的,还需提供成员行社定向招生网点对应乡镇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出具迁出前常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相关证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准予参加面试,并现场填写《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2014年用工见习培训班招生报名登记表》。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评打分。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不低于招生名额1:5比例确定合格人员。
(二)网上确认。省联社对审核面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反馈给成员行社,并在江西人才人事网(www.jxrcw.com)公布,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江西人才人事网进行网上确认,并补充相关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同时到用人单位现场交纳报考费100元。
(三)打印准考证。经网上确认且已交纳报考费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江西人才人事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由省联社(或委托专业机构)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评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为准。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及金融基础知识。笔试作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农村信用社任何形式的招录考试。报考人员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素质人才单独考场考试和划定分数线,分别组织面试。
(五)录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不同类型招生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录取面试人员,面试由办事处或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生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按面试成绩递补一人参加体检,以此类推。
(七)入学。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录取人员并寄发《入学通知书》。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持《入学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用工见习培训班学习。用工见习培训班由省联社商学院负责组织,采取与高校合作办班的方式进行,时间为一个学年,其中一个学期脱产学习,一个学期安排到成员行社见习。考生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不参加见习培训,按新员工录用程序办理。培训学校收取学习费用,费用(含培训费、食宿费等)由学员自理;见习期间享有生活补贴。
(八)就业。用工见习培训班学员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发放结业证书,安排到成员行社就业,免试用期直接上岗,按农村信用社规定享受员工薪酬待遇,并参加法定社会保险。严格执行省联社规定的职员和代办员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成员行社,定向代办员需与成员行社签订就业协议,在用人单位指定的营业网点工作五年以上。考试、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或延长见习期)机会,经补考(或延长见习期考核)仍不合格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的,责令退学,不予安排就业。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劝其退学或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