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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宿州市基层特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4-09-04 19:13:10事业单位63 收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4〕76号)要求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4〕76号)要求和安排,现将2014年我市基层特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3届、2014届)、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聘用方式和人员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工资年均不低于19800元,今后我市将根据政策规定,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工作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数量

  2014年我市社区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司法、工会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共招聘高校毕业生296人(其中:埇桥区102人;砀山县50人;萧县60人;灵璧县35人;泗县45人;市经济开发区4人)。(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社区党务工作岗位主要在社区从事党的建设相关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岗位主要在街道(乡镇)、社区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司法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工会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为职工群众提供帮扶救助、就业帮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服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7月28日—8月5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缴费。

  (二)8月24日上午,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三)10月20日前,招考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复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人员,由各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4年7月28 日9:00至8月3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14年基层特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月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未通过审查的,可在8月4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5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后,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8月20日8时至8月22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于8月25日到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务新区主楼222室)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4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宿州市。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七、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