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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沧州市沧县招聘特警辅警公告

2014-09-04 18:16:37事业单位261 收藏
  (http:///hebei/)将2014年沧州市沧县招聘特警辅警公告公布如下: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特警辅警的公告  为进一步

  (http:///hebei/)将2014年沧州市沧县招聘特警辅警公告公布如下: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特警辅警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根据《沧州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辅警50名。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无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4、男性,部队退役人员(武警退役人员优先),28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2米以上,体重65至90公斤;

  5、初中以上毕业。

  为保证招聘质量,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应不低于1.5:1。达不到此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本次招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内登录沧县招聘网(www.cxzpks.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日9:00至9月22日17:00 。逾期报名窗口将关闭。

  3、现场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在三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含报名当天)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最后两天报名者需在报名当天工作时间内进行审核确认)。审查完毕,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未经现场审核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按无效信息处理。

  4、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5、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信息经现场确认后,考生于考前三天内登录沧县招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可登录沧县招聘网查询)。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名额1:1.2 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即笔试入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人员共同进入体能测试阶段。

  2、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包括引体向上、中长跑、立定跳远。每个测试项目均按百分制计分,三项测试分数之和为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并依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取舍。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聘用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政审对象,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政审时填写《沧县招聘特警辅警人员政审表》,由村委会(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鉴定意见,加盖公章。通过政审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合格与否的书面政审意见。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沧县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即被确认为本次招聘人选。

  七、工资福利待遇及人员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实行月定额工资制,月工资为1800元,年服装费、津贴600元,录用单位承担食宿费用。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享受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应缴纳部分列入财政预算由单位统一支付。

  县公安局对被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八、有关注意事项及说明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确认、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2、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3、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通知、公示等所有与招聘有关的内容均通过沧县招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经常浏览本站,以便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肃纪律,规范操作,认真负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为体现招聘工作公正性和透明度,沧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3053928。

  十、本方案由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305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