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下半年非事业编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合同用工人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协税护税岗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3)性别不限;
(4)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条件;
(6)户籍不限。
2、合同用工人员1名(审核员岗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经济类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性别不限;
(4)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条件;
(6)户籍不限。
二、招聘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由海沧区财政局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者可到招聘单位索取简章和《报名表》,也可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
(二)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三)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日--9月5日上班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前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参加面试。
(五)公示。对报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和无犯罪证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三天。
(六)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工资及待遇按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合同用工人员工资及待遇参照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报名地点、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地点:海沧区财政局综合科(海沧行政中心1311室)
(二)联系人:陈鹏;联系电话:6581832
(三)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网页或到报名点查询。
(四)考生必须坚持诚信原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