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和林格尔县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招考简章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在招聘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2.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号)有关规定,对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如有举报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核实,并做出处理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7191511、7198960(人劳局)
7191552(监察局)
(八)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其他
1.此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查询、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和林格尔县政府网和人劳局政务公示栏公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询。
本方案由和林格尔县2014年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和林格尔县2014年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和林格尔县2014年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和林格尔县2014年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项目人员岗位)
4. 《和林格尔县2014年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蒙汉语兼通人员)
5. 《和林格尔县2014年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6.《减免考务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