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州黄平县统计局遴选方案
2014年黔东南州黄平县统计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规定要求,经请示县有关领导同意,决定从本县十一乡镇和县属行政、事业单位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黄平县统计局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强、热爱统计工作的优秀干部遴选到黄平县统计局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
二、遴选工作的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是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统计局成立公开遴选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事业岗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文秘工作2名;统计调查员1名;计算机网络管理员1名。
四、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热爱统计工作。
2、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人员,工作年满3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4、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计算机操作。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且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2013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或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由县统计局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二)报名:直接到县统计局办公室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3张,《黄平县统计局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并经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一并交县统计局审核。若属行政单位公务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本人自愿调入事业单位的书面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的即可按程序进行遴选;在1:3以内的直接进入计算机操作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遴选资格。
笔试前一天县统计局负责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统计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计算机操作与面试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计算机操作占30%、面试占30%。笔试、计算机操作及面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所有工作由县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地点统一设在县城,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计算机操作及面试均需提供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1、笔试。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统计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2、计算机操作。参加遴选报名人员均参加计算机上机操作,计算机操作总分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的,不得进入面试,计算机操作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由县统计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计算机操作两项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人数的1:3的人员参加面试;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考生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若遴选岗位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参加人数达不到岗位遴选人数,凡计算机操作考试达60分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进入面试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统计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视为自愿放弃遴选资格;若报考人员违反笔试、计算机操作规定被认定的按零分处理,不再作为面试考核对象。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成绩×30%+面试成绩×30%。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讨论决定、公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进行酝酿讨论,确定拟正式调动人选,并在拟正式调动人员原单位进行5天的公示。
(七)办理调动。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