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山市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江山市公开招聘企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满足企事业单位用人
关于2014年江山市公开招聘企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满足企事业单位用人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驾驶员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为保持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相对稳定。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非乡镇(街道)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乡镇(街道)岗位的,聘用后在乡镇(街道)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乡镇(街道)报考乡镇(街道)岗位的,聘用后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应累计满5年(含试用期)。
(八)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也可向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570-402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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