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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三季度重庆沙坪坝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4-08-29 21:30:35事业单位182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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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chongqing/)将2014年第三季度重庆沙坪坝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重庆市沙坪坝区201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沙坪坝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74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人。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沙坪坝区201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一览表》中各岗位的学历要求,其中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4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为2014年12月31日,到时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符合《一览表》中各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条件。

  3.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7日。

  4.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准备报考的人员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沙坪坝区201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一)中岗位条件(特别是专业、年龄、学历、相关条件必须与本人一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沙坪坝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8月28日9:00至8月31日18:00期间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区人社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区人社局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日18:00,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联系电话65368201)。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4年9月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共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4年9月11日9:00起至9月12日24:00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为100分。

  职员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2014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其中,报考区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生的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试讲和科研成果计分的方式进行;现场试讲占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90%,科研成果占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10%。科研成果计分方式:国家级课题5分,省部级课题3分,课题要求为主持或主研者方可计分;发表在核心期刊论文每篇5分,一般公开期刊论文每篇1.5分(一般公开期刊论文超过3篇的,只按3篇计分),论文要求作者为第一作者方可计分;每位考生有多项课题或发表多篇论文可累计计分,计满10分为止。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党校系统的有关规定为准。现场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