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社区司法、乡镇(办事处)老龄、消防工作协管员招聘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司法、乡镇(办事处)老龄、消防工作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陕人社发【2012】11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07】29号)精神,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选聘、特殊困难家庭重点援助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等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近期,有关部门在城镇社区司法、乡镇(办事处)老龄和消防工作领域开发了一批公益性岗位。经研究,本次安置工作采用公开考试的办法确定招聘对象。(http:///sx/)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次为全市城镇社区和1.5万人以上的乡镇(办事处)以及市消防支队(含榆阳区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所属工作协管人员共计241名(其中:城镇社区96名、1.5万人以上的乡镇(办事处)101名、消防支队4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分配附后)。
二、岗位职责
(一)城镇社区司法工作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事纠纷;
3、协助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4、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乡镇(办事处)老龄工作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高龄老人的年检工作;
2、开展日常服务工作,及时反映居家养老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区老龄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消防工作协管员的职责
1、驾驶员的职责从事普通消防车辆、特种消防车辆以及指挥车辆和后勤保障车辆的驾驶,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文秘信息员的职责主要从事档案整理、业务受理、文秘信息撰写和规范性文件的处理等工作;
3、全勤指挥部接警员的职责主要从事警情受理、力量调集、信息编报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程序
(一)招聘对象:
2014年8月20日之前为榆林市户籍的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消防支队驾驶员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遵守国家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至199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消防支队驾驶员岗位要求为男性,消防车驾驶员须持有地方B级及以上驾照,行政车驾驶员须持有地方C级及以上驾照,且驾龄至少为3年及以上;文秘信息员男女不限,须熟悉照相、摄像、新闻采编等业务工作;全勤指挥部接警员岗位要求女性9名、男性3名,身高均在1.6米以上,男性须持有驾驶证,熟练应用计算机,具有标准普通话水平,工作岗位实行三班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1、报名与网上初审
本次招聘要求按本人户籍报考对应县区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消防工作岗位榆林市户籍均可报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0日
(2)报名网站: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
(3)网上报名和网上初审
A、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凭二代身份证并根据专业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B、网上初审:本次考试只初审照片,其它条件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要求自己判定,进入初选后,再进行复审。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
(4)考试缴费
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9月1日至9月10日登陆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确认银行卡扣费成功),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 2014年9月11日24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人100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9月15日至9月20日登录报名网站的“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下载准考证的视为本人放弃考试。
(6)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9月21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复习大纲。社区司法、乡镇(办事处)老龄工作协管员聘用人选按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名额数依据笔试成绩从大到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消防协管员聘用人选按岗位名额数依据笔试成绩从大到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
(2)资格复审:凡进入初选范围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须提供驾驶证的带驾驶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市司法局、市老龄办、市消防支队分别负责。符合条件的社区司法、乡镇(办事处)老龄工作初选人员确定为体检和政审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初选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消防工作岗位的初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初选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