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面向全省选调2名简章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按照省、市、县有关人才选调工作的精神,现面向全省选调2名优秀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按照省、市、县有关人才选调工作的精神,现面向全省选调2名优秀工作人员,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日期计算到2014年8月31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5、无《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7、试用期未满或与现单位有服务年限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二、职位选调人数及职位具体要求
岗位及 代码 | 职数 | 性别 | 职位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年龄 |
法律 工作人员 (001) | 2 | 不限 |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 | 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