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茂名化州市水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14年茂名化州市水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8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关于市水务系统属下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批复》(化机编办[2013]14号)文件精神,化州市水务局决定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化州市河道堤防管理所2名(工作地点:化州市下郭街道办),化州市引青水利工程管理所6名(工作地点:化州市良光镇),具体职位详见《化州市水务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市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不得应聘。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上午8:30至17日下午5:00。报名时,请登录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rsj.huazhou.gov.cn/kaoxi),并按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报名。
1、应聘者只允许填报一个与所学专业对口的职位。
2、网上填写《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3、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通过的应聘者,于2014年9月18日上午8:30至19日下午5:00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到证、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化州市水务局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属于“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的,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通过资格复审后,请于2014年9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5:00登录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责任自负。
(四)笔试
笔试于2014年9月2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以及经省统一选聘且在村任职2年后3年内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招聘职位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⑴y=3x(1≤x≤10);⑵y=1.5x+15(1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均列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发放面试通知书。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者,请自行登录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逾期不打印,责任自负。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3、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面试资料:2014年化州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面试成绩均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职位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末位总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作为体检人选;学历同一层次的,采取抽签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其缺额根据所缺职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享受化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联系电话:0668—7359522(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7363276(化州市水务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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