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南州龙里县遴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龙里县2014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按照《龙里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拟在全县各镇和冠山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副主任科员或八级职员及以下干部(教育和卫生系统除外)中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组织领导
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成龙里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16个单位共计划遴选29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遴选范围
此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县各镇和冠山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副主任科员或八级职员及以下干部(教育和卫生系统除外)。
五、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镇(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录用在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工作须满5年及以上服务年限、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须在镇(街道办事处)工作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须在镇(街道办事处)工作1年及以上,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处分期未满;
(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在各镇(冠山街道办事处)经组织部已明确享受副主任科员或八级职员及以上工资待遇未满两年的;
(五)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相关信息。
发布信息时间: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8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参加工作文件、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3张;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龙里县2014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龙里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交纳100元报名费。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此次遴选人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此次遴选考试采取先面试,再进评和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考察和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测评占综合成绩的40%(其中:领导班子测评分值占70%,其他职工测评分值占30%),考察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由龙里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测评和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到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测评和考察(其中:借用超过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现借用单位进行测评和考察)。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测评和考察
测评和考察在龙里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测评和考察对象按遴选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2以内比例确定。考察主要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经考察不合格的人员(考察成绩低于7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确定遴选名单
各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遴选人员,经龙里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研究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遴选,退回原单位工作。
八、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参与遴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