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街道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街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实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取学士及以上学位。统计学、经济学、会计学、审计学、法律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录用。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表达分析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中共党员或有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政策外生育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街道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参照天河区现有社区居委会专干待遇执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请填写《石牌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非广州户籍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格式发至石牌街党政办(电子邮箱spj-bgs@thnet.gov.cn),有发表文章或能证明个人相关资格能力的请附上有关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31日。
2、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3、资格审查和面试: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4倍,面试人选为参加笔试的实有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并提供能证明以往工作经验有关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
所有证件、资料均需提供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分。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5、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
五、注意事项
1、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石牌街党政办负责解释。
石牌街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