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部分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人员公告
乐山市201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部分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人员的公告
一、乐山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共3个主管部门已完成乐山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递补体检工作。该3个部门体检应参加3人,参加体检的考生的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二、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已公告体检合格人员,在政审过程中放弃、不合格共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放弃及不合格人员名单
杨文嘉(10180101)、郑继强(10100101)、
潘唐红(10190101)、彭小凤(10360203)
(二)递补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排名 |
51103010612 | 徐继勋 | 乐山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 助理工程师 | 10180101 | 2 |
51101014008 | 牟萍 | 乐山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 工程技术员 | 10100101 | 2 |
51101015122 | 周殿利 | 乐山市市中区基层国土资源所(市国土资源局) | 基层国土所 | 10190101 | 3 |
51105024927 | 崔梦娇 | 乐山市第二中学(市教育局) | 高中语文 | 10360203 | 2 |
(三)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安排
1、体检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于2014年9月10日前完成。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2、体检的要求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手机电话有变的请主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1)考生务必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三、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考生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