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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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省户籍(截止2014年8月29日户籍在贵州)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2014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4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
已退役士兵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已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即1986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6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学历要求:
⑴报考专科学历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⑵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⑶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⑷报考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8月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8月期满一届(三年服务期为一届)的人员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7. 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参加2010年公务员招录考试、201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0年);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9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8.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3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
七、招录程序
(一)确定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
招录计划主要包括:定向单位名称、培养计划、培养院校、培养专业、培养层次、招录对象等内容。我省将在“贵州省委组织部网”(www.gzzzb.gov.cn)、“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统一发布本公告。
(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1.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考生,报名中,考生报考的职位如已超过30:1(以交费人数为准),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4年9月中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2.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9:00至9月5日12:00。
(1)资格初审在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9月2日18: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后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录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工作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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