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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招聘毕业生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

2014-08-26 21:52:33事业单位33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6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6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以下简称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继续聘用。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由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所属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年收入一般不低于上一年当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以镇、街道为单位设置招聘岗位,2014年共招聘合同制人员1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招聘人数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新丰镇 新丰镇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3名

  大桥镇 大桥镇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1名

  东栅街道 东栅街道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 3名

  新兴街道 新兴街道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1名

  新嘉街道 新嘉街道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2名

  南湖街道 南湖街道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3名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南湖区户籍(户籍登记日期须在2014年8月20日以前)或南湖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2014届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2013年和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吃苦耐劳,能服从工作安排,志愿到村(社区)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曾受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不能报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报考者自愿报考。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实施。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聘用。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5日(星期五)8:30—16:30(中午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1313会议室(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政府A楼三楼东面)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南湖区公开招聘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报名表》(附件)一式2份。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职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报考者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与《南湖区公开招聘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报名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 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不足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嘉兴人才在线网站上公布(http://www.jxrczx.com),报考人员可自行查询。入围面试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到南湖区行政中心1307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人公〔2005〕68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考核

  考核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人才在线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各镇、街道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分配到有关村(社区)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或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