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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8-24 19:29:48事业单位34 收藏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中共南充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南充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公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充市委保密委员会办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中共南充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南充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公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充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南充市国家保密局

  关于公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中共南充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南充市国家保密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到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及名额

  计算机及文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公招条件

  (一)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或语言文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7月31日)。

  (三)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2014年8月1日以后全日制在读学生。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招程序

  公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审核确定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能力,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

  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4年9月2日18∶00 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招聘单位,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服务证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招聘单位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招聘单位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招聘单位须于2014年9月3日12:00前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一并交市委组织部复核。报送加分材料的考生可于2014年9月4日后在其报考单位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

  (二)面试

  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确定面试入围资格

  审查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以及有关材料于面试前5天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