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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市沙坪坝区招聘事业单位简章(80名)

2014-08-24 18:26:56事业单位148 收藏
  2014年重庆市沙坪坝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80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3日讯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笔试资料:2014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其中,报考区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生的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试讲和科研成果计分的方式进行;现场试讲占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90%,科研成果占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10%。科研成果计分方式:国家级课题5分,省部级课题3分,课题要求为主持或主研者方可计分;发表在核心期刊论文每篇5分,一般公开期刊论文每篇1.5分(一般公开期刊论文超过3篇的,只按3篇计分),论文要求作者为第一作者方可计分;每位考生有多项课题或发表多篇论文可累计计分,计满10分为止。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党校系统的有关规定为准。现场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测试科目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90分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或急需短缺人才岗位,经区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面试比例可放宽至1:2),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岗位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并确认考生的报名信息与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的,立即取消其考聘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红岩人事人才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沙区人社局通知的时间内,持有关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职位要求的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大专学历人员需带户口簿原件;机关、事业、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学习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同时所有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面试资料:2014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试岗岗位的面试

  试岗岗位的面试分为试岗考核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

  本次参加试岗考核的岗位:青木关医院的内科、外科岗位。

  试岗考核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区纪委监察局监督下由区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试岗考核:试岗内容以所报考专业(岗位)知识技能为主,同时考察试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情况。试岗考核分值100分。具体试岗考核办法由区卫生局另行制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实施。试岗办法及试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岗考核成绩当场公布。不参加试岗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试岗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结构化面试。试岗考核考官对考生试岗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试岗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试岗考核组需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卫生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试岗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岗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社局会同体检部门研究,短期内经手术、药物可能改变原体检结果的(如尖锐湿疣、淋病、生殖系疱疹、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软下疳等),以第一次体检结果为准;其余体检项目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