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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临汾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招聘公告

2014-08-24 18:25:22事业单位208 收藏
  2014年临汾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3日讯根据《尧都区刘村镇等四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

   2014年临汾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3日讯根据《尧都区刘村镇等四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为补充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监管队伍,促进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30名,其中12%的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1比例的,该专门职位自动添加为招聘单位的相应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尧都区刘村等四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

  (六)志愿服务基层,吃苦耐劳,服从分配(详见招聘计划)。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 2012年以前参加者即可,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招聘程序

  通过网站、公告等宣传方式发布招聘信息,采取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日9:00─9月2日18:00

  (8月30、31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登记相结合。

  3、收费标准: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100元,共计110元。

  报名及相关信息查询网站:临汾人事考试网(www.lfpta.com.cn)。

  具体报名程序详见《报名须知》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1∶3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市人社局核准。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笔试内容:

  科目一: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

  科目二:包括公文写作、言语表达与理解、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食品药品政策相关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考生登录临汾人事考试网(www.lfpta.com.cn)查询成绩,同时公示面试对象名单。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所有人员最低成绩要求达到60分以上)。若比例不达1:3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考试的人员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同时提供自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未拿到毕业证的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递交《尧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后面的人员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

  3、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三)考核、体检、公示

  1、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笔试成绩再相同,需通过加试办法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经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若本人主动提出退出,不得递补。

  2、体检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发给体检通知书,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