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简章
2014年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2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成立于1955年,经过半个世纪的励精图治,现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也是省内唯一一所省级三级甲等中医院。医院现有东西两院区,总占地面积187亩,总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600张,年门诊量百万余人次,出院病人2.3万人次。2008年我院成为国家中医临床高血压病研究基地和山东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现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泰山学者3人,博士点8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生导师27人,硕士生导师139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委所属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工作人员10名,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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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办公楼三楼308房间
2、提交的材料:按照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应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任职资格证书,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同时提交《2014年度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和《一览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高级职称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资料:2014年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人员形式为由我院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公开学术答辩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20%)、仪表形象(20%)、专业素质(30%)、临床实践能力(30%)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座谈、科室试用、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