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5名,(http:///qinghai/)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一)招聘范围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185个岗位,其中面向全国46个岗位,面向全省80个岗位,面向海西州59个岗位。
面向全省的80个岗位具体面向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青海省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
面向海西州的59个岗位(其中包括面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3个)具体面向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在海西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海西州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8月31日18时;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9月1日18时;
缴费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9月2日24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操作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每人限报1个岗位。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
1、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4】46号)文件精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四类人员”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2、报名结束后,除少数民族以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14年9月9日至9月1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四、考试时间、资格复审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一)笔试内容、时间
1、笔试内容:(占笔试总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20%)和专业科目(占笔试总成绩的60%)。不限专业的岗位,专业考试科目为汉语言。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9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及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1、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结束后,报考懂蒙(藏)语言岗位的考生,需进行蒙(藏)语言能力测试,民族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小于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及民族语言测试工作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小于1:2比例的,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面试组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岗位的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
六、其它事项
1、岗位资格条件中有“懂蒙汉两种语言”和“懂藏汉两种语言”要求的岗位,笔试时统一用汉语答题。
2、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卫生专业岗位的考生,岗位未要求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需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订书面协议,上岗后限期在2年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按协议约定予以解聘。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8月27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